一、用户首先向提供直接收派的快递公司进行投诉。
二、如果问题没能得到妥善解决,用户可以拨打该快递品牌服务电话,向其上级总部投诉,也可以向市快递行业协会进行投诉。
三、如果对投诉结果仍不满意,用户可以向市邮政管理局进行申诉。
四、用户也可以向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:12305 EMS:11183
顺丰:95338 中通:95311 圆通:95554 申通:95543
韵达:95546 百世:95320 德邦:95353
京东:950616 苏宁:95315 极兔:400-820-1666
一、通过拨打河南省消费者投诉热线12135进行投诉。
二、邮政特快递可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(http://sswz.spb.gov.cn/),通过消费者申诉系统提交申诉。
三、邮政特快递可通过关注“国家邮政局”微信公众号,在公众号内提交申诉。
问题1:快件延误的赔偿标准是什么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附录A“快件赔偿规定”A.3.2,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(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)。
彻底延误的快件,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(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快递服务时限到达之日起,到用户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。
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。
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7个日历天。
国际快递彻底延误时限为21个日历天。
例如,某一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省际快件服务时限为A个日历天,则从其交寄之日起,A+7个日历天后,快件仍未达到,则可视为该快件彻底延误(丢失),其余类型的快件以此类推)。
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,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。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。
问题2:快件损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附录A“快件赔偿规定”A.3.4,完全损毁(快件价值完全丧失)应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;部分损毁(快件价值部分丧失)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,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。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。
问题3:内件为贵重物品发生损失的,部分消费者要求按照物品本身的价值进行赔偿,是否可以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第三部分“快递服务环节”的5.2.7.1,快递服务组织应当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或者购买保险。对未购买保险或保价的,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赔偿,快递运单格式合同经寄件人签字确认后即为双方合同内容,多数企业均规定按照邮费的三到五倍赔偿。对购买了保险或者保价的,则按保险或保价的标的额进行赔偿。
因此,建议消费者认真阅读快递运单内容以及背书条款内容(尤其是赔偿条款),邮寄贵重物品尽量选择保价服务,一旦造成快件丢失、损毁等,可减少经济损失。
问题4:快件丢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附录A“快件赔偿规定”A.3.3,快件丢失时,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(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),此外,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,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;对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;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,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。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。
问题5:什么情况下快递公司可不予赔偿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附录A“快件赔偿规定”A.2,在寄递过程中,发生延误、丢失、损毁、内件不符时,快递服务组织应予赔偿。
但是下列情况,不负赔偿责任:
第一是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快件损毁的;第二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(保价快件除外);第三是寄件人、收件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,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。
因此,建议消费者对赔偿和不赔偿的情形要进行掌握,以便于及时有效进行维权。
问题6:快递公司要求收件人到网点自取,是否符合规定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,有三种自取的情形:
一是与寄件人有约定由收件人自取并注明在面单上的;
二是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投递,并与用户协商同意自取的;
三是相关政府部门(如海关、公安等)提出要求的。
综上,并无快递公司要求收件人到网点自取的情形。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,全面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提出增加消费者义务、责任或者剥夺、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要求。
问题7:作为消费者,收件时收派员未提示当面验收,后面发生了纠纷,快递企业是否有责任?
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第三部分“快递服务环节”的5.4.2.4.1,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,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。快件外包完好,由收件人签字确认。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,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;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因此,收派员有告知的义务。如果在未告知的情况下,因快件验收造成纠纷,快递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问题8:实名寄递,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?
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,在收寄邮件、快件时,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,并登记身份信息。寄件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
(一)居民身份证、临时居民身份证;
(二)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;
(三)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;
(四)外国公民护照;
(五)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